(备注:“企业”特指快消企业)
前言
用一物一码发红包是几乎每个企业都在做的渠道促销活动,ta是目前成本最低、效率最高、连接最精准的方式,其中导购码、动销码、售后码等等,凡是你能想到的场景,都可以用一物一码来还原场景和对应解决方案,让短兵相接的终端促销显示出血淋淋的威力,这也是继东鹏特饮之后,蒙牛、伊利、雪花啤酒、青岛啤酒等百亿级别以上的企业,都是使用一物一码发红包的原因(关于一物一码价值,可点击该链接了解详情:从“玛氏箭牌&东鹏特饮&雪花啤酒”谈企业应用一物一码的三种流派!)。企业在发红包的过程中,除了在营销端需要考虑到用户的参与率外,在财务端也需要考虑到税筹合规性的问题。
一、一物一码扫码发红包会有哪些涉税问题?
随着一物一码促销活动常态化,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逐步加大红包发放力度,相应地,很多企业也开始关注与此同时衍生新问题:扫码红包发放支出对象是个人,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发票问题如何解决?
企业使用一物一码发红包一般是基于增加黏性复购为前提,为了提高效率,通常用系统线上代替人工作业的新方式:用户通过微信扫码即可领取红包;而非传统的销售人员登记表格、财务复核、领导审批后进行一对一发放的方式;针对新线上实现方式,其业务流中蕴含的现金流实质没有变;企业应结合发放场景,从性质上判断归类是否会涉及代扣代缴个税,是否需要发票的问题;
首先,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因个人购买方购买而扫码取得的现金红包,可根据【税总函[2015]409号】中的相关条款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明确规定涉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该种扫码领红包不涉及发票和个税问题。故企业在此种场景下使用一物一码发红包功能进行发放,按照价格折扣、折让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企业在返还条件设置上,可以结合促销商品投放阶段自行设定;都不影响该种发放行为的会计核算判断的基础。
其次,企业使用一物一码发红包可能会使用一些非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该类发红包行为从平台数据显示不足总发放额度的0.5%;平台可借助第三方服务商协助开具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综上所述,主要总结为两个方面:①红包发放的方式多样化,且平台持续根据用户的消费习惯不断优化升级发放方式,并确保红包发放的触达率;②发放场景多样化,企业可结合发放场景,结合税法政策、会计核算制度相关条款及平台提供第三方服务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有效解决发红包申报及核算问题,及可能涉及的代扣代缴及发票问题。
所以,企业用一物一码发红包做促销活动,最恰的方式莫过于找到一个熟悉税务筹划流程、微信支付规则的第三方软件服务商,能从多个维度解决税务处理的难题。
二、一个合格的一物一码软件服务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米多作为国内领先的一物一码软件服务商,针对扫码发红包的各类现金型销售费用,拥有多种成熟的税务筹划方式,主要以下三种:
①基于各个销售单位自己的微信支付账号发红包。由销售单位财务部自己充值到微信支付后台,供米多一物一码智能营销平台的各类促销应用调用。该方式涉及的现金型销售费用均由各个销售单位自行与所在地税务局申报“现金促销”声明,米多可协助打通各个销售单位的微信支付账号与税务局金税系统的接口,在线供税务局随时查验。
②各个销售单位基于米多平台的微信支付账号发红包。由销售单位财务部充值到米多平台的微信支付后台,供米多一物一码智能营销平台的各类促销应用调用;该方式涉及的现金型销售费用均由米多与所在地税务局申报“现金促销”代收代支声明,米多的微信支付账号可与税务局金税系统的接口,在线供税务局随时查验。
③各个销售单位的经销商基于米多平台的微信支付账号发红包。涉及有奖销售的营销活动支持销售单位指定多家经销商作为营销活动的委托方,对终端、消费者执行明折明扣的货物返利类型营销活动。具体步骤:
首先,平台与销售单位各个销售区域的所有一级经销商分别签署营销活动委托运营服务协议。以下为米多相关行业落地案例示例:
其次,由各个经销商依据企业各个销售单位公布的基于明折明扣原则以货品冲销费用的政策,分别充值到米多一物一码智能营销平台对应的销售单位账户的品牌红包余额内。
然后,各个销售单位在系统后台为每个经销商开通小程序端管理功能,按实际经销商邀请注册绑定门店的各类扫码归属费用。
与销售单位和经销商建立三方往来资金协同报表,按周下载相关数据提供各个销售单位和经销商进行对账。
各个经销商根据所在区域费用消耗情况做资金补充,按固定周期或者单个活动的消耗金额,由销售单位在经销商进货的时候做明折明扣的进货核销抵扣。
经销商需要发票,平台可按对应充值费用实际消耗额开具发票(税费由经销商额外支付)。
需要个税申报的,由平台统一向税局申报,按消耗款项提供个税完税证明(个税税费由经销商额外提供),符合相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
三、用一物一码发红包需要合规的第三方软件服务商
①首先要确保资金流向安全。米多中台所属的资产中心拥有规范的订单管理和明细账管理模块,各项资金归属分层呈现。经销商可以直接在小程序后台进行费用使用明细的对账和核查,总部可以在营销平台后台进行导出费用明细报表进行统一对账。通过多种机制确保贵司公司及其经销商预付资金的安全。同时尅开具相关合格的增值随发票,确保合规性。
②能够支持高额红包金额与高频的发放次数。作为微信支付服务商,米多采用的是品牌红包功能。目前品牌红包能够支持单笔发放额度为0.1-20000元;单用户单日红包发放次数为60次;另外,米多的品牌红包功能,在发给用户每一笔红包到账的消息中都会推送视频号视频、公众号、小程序等。因此,品牌红包为品牌商增加了红包后链路流量入口,每个红包的流量都可二次曝光(点击链接,了解米多品牌红包的功能:微信新规,限额¥200!一物一码活动单笔2万元红包怎么发?)。
最后,发红包的合作客户数量多。目前,米多已经服务各行各业累计超过30000家传统企业,其中可口可乐、茅台、雪花、大益、劲牌、维达、箭牌、九牧、古井贡、北大荒等营收规模超百亿元的品牌企业都采用了米多提供品牌红包的相关功能。另外,米多的一物一码发红包技术能够帮助企业在不改变销售费用的前提下,基于“厂商店一体化控盘,全链路共享式分润”为基础的渠道路由器,打通F2B2b2C的全链路实现bC一体化。(关于bC一体化,可点击该链接了解详情:2022年被炒得火热的bC一体化,究竟谁看得懂?)
关于米多
米多成立于2014年,主营大数据引擎系统,拥有三大核心产品“一物一码、社交云店、CDP”,致力于以EBC为核心,以产业路由器为载体,以BC一体化为切入点,构建基于”立体连接、数据共通、流量共享、全景共鸣、全域赋能、全链共赢“的在线化产业服务平台。为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包含商品、技术、营销、数据、物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各环节经营者尤其是大消费领域品牌商的营销数字化转型。
目前米多已经和“可口可乐、劲酒、茅台、维达、洁柔、雪花、嘉士伯、立白、卡姿兰、百雀羚”等30000+家知名品牌商达成合作,帮助【持续增长】首选的营销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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